全区社会组织2013年度检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凡于2013年6月30日前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均应在6月15日前,到区行政服务局的民政窗口,依法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检。
区民政局表示,对不按时参加年检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定为“年检不合格”;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给予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凡年检结论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将取消当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参与竞标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的资格。社会组织拥有持证社工或者开展公益性服务项目的,作为优先获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参与竞标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的资格。
区民政局提醒,因年检网上填报系统升级改造,今年暂不进行网上年检,参检社会组织只须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