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14-03-20 阅读次数:155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吴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盛泽镇花园路新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通过中国吴江网(www.zgwj.gov.cn)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一)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未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二)在现场办公室共接待公众咨询7人(次),主要是对征收程序启动前规划红线范围、阁楼面积的认定、房屋市场评估基数等问题进行咨询。意见主要集中在:

1.征收程序启动前规划红线范围的调整

2.阁楼面积的认定以及如何补偿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修改完善的内容:

1.征收程序启动前规划红线范围的调整已由盛泽镇动迁办与盛泽镇规划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以本次征收红线范围为准,并将向被征收户做好解释工作。

2.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阁楼面积的,可按市场价的50%给予补偿。

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记载阁楼面积,但实际存在与主体建筑一起建造的阁楼的,以净高超过2.2米以上部分计算面积,并按上述方法补偿。

特此通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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